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推动生活垃圾处理产业健康发展的几点建议
来源:本站原创 作者:管理员 时间:2015-05-01

       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,城乡生活垃圾的产生量越来越大,资源浪费和对环境的压力越来越突出,生活垃圾的污染防治已成为我们必须认真加以解决的紧迫问题。解决生活垃圾问题的目标是努力将垃圾实现“减量化、资源化、无害化”。按国家要求,要在2015年实现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比例达到30%,直辖市和省会城市及计划单列市达到50%目标,到2030年全面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、处置目标,这需要各方的全力推动。特别是随着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和服务向小城镇和乡村延伸,尤其需要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,使解决垃圾问题得以依法有序推进,推动我区生活垃圾处理产业健康发展。   

     目前,我国生活垃圾管理立法体系包括法律、行政法规、部门规章、地方法规、标准和规范性文件等,已初成体系,我区也出台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8件。但在具体实践中,现行的法律法规内容上一般性表述多,而可操作性不强,对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规定多,对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的规定偏少;对生活垃圾的清扫、收集、运输、处置及管理涉及较多,而对垃圾分类涉及较少。因此,推动生活垃圾处理产业健康发展应抓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。   

       一是进一步明确各责任主体的职能和义务。应赋予县一级政府生活垃圾处理的收费定价权,进一步明确乡镇及村一级的责任,将生活垃圾“三化”处理列入各级政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;明确各级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生活垃圾的分类、收集、运输和处理的管理权,明确其监督权属于环境保护部门;确立环卫部门与废品回收部门的分工协作关系,探讨将环卫回收与废品回收两条线合二为一。如明确生产者的法律责任,规定生产者回收包装物的强制责任,对有毒有害垃圾的强制回收责任等;明确居民的法律义务,通过立法明确居民对垃圾分类、减少垃圾排放等义务。   

       二是完善机制,持续推进城乡生活垃圾综合处理。建立政府主导、居民参与、社会支持的投入机制,鼓励社会资本参与运行,重点扶持和鼓励一些有资质的企业协助政府实行生活垃圾收集、运输和处理;建立长效管理机制,坚持宣传教育、培训指导、考核监督,使垃圾综合处理深入人心,让从垃圾分类开始的减量化、资源化成为城乡居民的自觉行动;建立长效管护制度,培育市场化的专业管护队伍;加强基层管理能力,逐步将设施等管理责任落实到人;完善环保部门监管、环卫部门管理、专业公司社会化服务的管理体制;鼓励社会化的投资,实行谁投资谁受益。   

       三是出台经济政策,促进生活垃圾处理产业健康发展。充分利用市场机制,以激励机制改变行为人(厂商和消费者)的生产和消费行为,内化生活垃圾问题的外部性,最终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、资源化和可循环。如垃圾按量收费、原生材料征税、循环回收补贴、生产者责任延伸、预收处理费用、押金返还制度、最低再生物质含量标准等,都是可以促进生活垃圾处理产业健康发展的政策选择。(作者为自治区环境保护厅高级工程师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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